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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未纳入“地条钢”清单的落后钢铁产能 也要彻底清查!
【2017/09/16】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情况和重点政策措施落实第三方评估汇报。会议在肯定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成效的同时,也指出督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去产能工作不扎实不到位等问题。

 

        会议指出,督查是政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策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在连续三年开展全国大督查的基础上,近期国务院再次对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并组织有关部门自查。总的看,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任务等,取得明显成效,巩固和发展了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推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民生改善。

 

        督查也发现一些地方去产能工作不扎实不到位、投资项目报建和银行开户等审批用时长、涉企不合理收费屡禁不止、科技成果转化障碍多等问题。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去产能的任务进展迅速。至5月末钢铁去产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5%左右。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取缔了存在的“地条钢”企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至7月末,共退出煤炭产能1.28亿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5%。

 

        此次常务会议会议要求,要对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坚定不移去过剩产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彻底清查未纳入“地条钢”清单的落后钢铁产能,一旦发现从严处理,并严肃问责,防止死灰复燃。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迟京东表示:“虽然清除‘地条钢’工作已于上半年告一段落,但不代表这一工作已经完全结束,要防止其死灰复燃。其中,要特别警惕企业以电弧炉代替中频炉。目前,国家没有允许企业以电弧炉代替中频炉,如果出现‘中(频炉)转电(弧炉)’,那就是违规的,是决不允许的。”

 

2+26  已有9个城市钢铁限产50%

 

 

        另外,根据环保部等多个政府和部门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京津冀“2+26”城市要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2017年9月底前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

 

        目前,已有河北省唐山市、石家庄市、邯郸市,以及天津市,山西省长治市、晋城市,山东省淄博市,河南省安阳市、焦作市等九个城市明确规定2017-2018秋冬季(采暖季)实施钢铁产能限产50%,具体规定如下——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等重点地区,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天津市——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钢铁产能限产50%,对重点用车企业实施“一厂一策”错峰运输。

 

长治市——全市钢铁企业,包括首钢长钢、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黎城太行钢铁有限公司、黎城县金元钢铁有限公司、潞城市兴宝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钢特材科技(山西)有限公司(原壶关常平钢铁有限公司)采暖季(每年1月1日-3月15日;11月15日-12月31日)限产30-50%。

 

晋城市——钢铁企业按照冬季错峰限停产方案要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淄博市——全市所有钢铁企业采暖季限产50%,限产或停产产能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安阳市——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2017年冬季采暖季,全市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焦作市——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指导钢铁企业限产50%以上,以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